各班級:
按照團市委、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委、市學聯(lián)聯(lián)發(fā)的《關于在全市高等院校、中等專業(yè)學校中開展市級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、先進班集體評選工作的通知》和學校有關工作的通知,結合我院工作實際,決定于12月4日-16日開展2014-2015學年校級三好學生、北京市三好學生的推薦工作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機構
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選工作,組成人員如下:
黨總支書記:賀小海
黨總支副書記:賈傳亮
黨總支組織員:晏政
學生工作辦公室、團總支:張志祥、薄璐、王思維、高舒婭
二、評選內容
(一)推薦獎項及名額
1.市級三好學生推薦1名;
2.校級三好學生22名。
(二)校級三好學生名額分配辦法
1.本科生:原則上每個本科生班級可推選1名;榮獲上一學年校級“雙優(yōu)班集體”、“優(yōu)秀團支部”的班級可追加1個名額;榮獲上一學年“北京市先進班集體”和“首都高校‘先鋒杯’優(yōu)秀團支部”的班級可追加2個名額(追加名額取高不累加,具體名額分配見下表)。
2.研究生:研究生按照可參評學院研究生人數(shù)的2%推薦,不足1名的按照1名推薦。
具體如下:
| 總計
|
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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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具體可推薦名額
|
| 本科生
|
21
|
12項目班3名;12投資班2名;
13管科班2名;13項目班2名;
13房產班2名;其余每班1名。
|
| 研究生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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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研究生班1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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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評選對象
評選對象為2015年7月30日前在校的本科生、研究生(2015級新生不參評)。
2015年轉專業(yè)的學生由轉專業(yè)前所在的學院推薦參評。
(四)評選期間
2014-2015學年。
(五)評選條件
評選條件見附件1。
三、評選程序
(一)班級推薦
1.各班召開班會,按照評選名額和條件,評選本班校級三好學生的推薦人選;申請候選人和班級投票推薦結果,應當在班級范圍內采用適當方式進行公示;
2.符合北京市級三好學生評選條件的學生,自行申報;
請各班推薦的校級三好學生人選填寫《中央財經大學三好學生登記表》,具備“北京市三好學生”參評資格的個人可以填寫《北京市三好學生候選人推薦表》。其中,“北京市三好學生”申報人需提交申報的文字材料。申請表格內容必須在一頁紙以內,可另附加支撐材料。
所有報送材料需同時提交電子版(電子郵箱:smse_bgs@163.com)。紙質申請材料送交團總支辦公室,聯(lián)系人:周雅靜17888823420,劉暢17888823129。
所有材料請于2015年12月9日前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,并送交指定聯(lián)系人。
(二)資格審查
學院團總支將對推薦和申報的個人進行資格審查。
(三)評選
學院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選,確定推薦名單。
(四)公示和表彰
學院對評選推薦結果進行公示,公示期滿報送學校團委。
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
2015年12月3日
附件1:校級三好學生、北京市三好學生評選條件
附件2:中央財經大學三好學生登記表
附件3:北京市三好學生候選人登記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