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團支部:
根據(jù)《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優(yōu)秀學生干部評選獎勵辦法(試行)》的要求,學員決定于2015年12月開展2014-2015學年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的評選工作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機構(gòu)
學院學生工作領(lǐng)導小組負責評選工作,小組成員包括:
黨總支書記:賀小海
黨總支副書記:賈傳亮
黨總支組織員:晏政
學生工作辦公室、團總支:張志祥 薄璐 王思維 高舒婭
二、評選內(nèi)容
(一)評選名額
學院每年評選院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15名。
(二)評選范圍
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在籍研究生、本科生,具體如下:
1.校團委、校學生會、沙河校區(qū)學生生活園區(qū)自我管理委員會、學生社團理事會、校研究生會學生干部;
2.學院團總支、學生會、研究生會學生干部;
3.班委會委員、團支部委員;
4.學生社團負責人;
5.學生黨支部學生委員。
(三)評選期間
2014 -2015學年。
(四)評選條件
1.在評選期間,擔任評選范圍所列各類學生干部、并從事相應學生工作;
2.政治立場堅定,模范遵守法律法規(guī)和學校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評選期間內(nèi)無違法、違紀記錄;
3.思想健康向上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(yǎng),尊敬師長、團結(jié)同學,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;
4.具有較強的為同學服務的理念和意識,工作態(tài)度務實認真,熱愛并熟悉所從事的學生工作,積極完成老師和所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,工作不推脫、不懈怠,沒有重大的工作失誤;
5.學習態(tài)度端正,目的明確,努力學習知識,評選年度必修和限選課程考試成績無不及格記錄;
6.與其他學生相處融洽,虛心向老師、同學學習,不沾染官僚習氣,敢于自我批評,自覺接受同學的批評與監(jiān)督,在同學中起到表率作用;
7.工作中公道正派,光明磊落,不徇私舞弊,不弄虛做假,在學生中享有較高的聲譽和威信。
三、評選程序
1.個人申請:符合條件的學生在學院網(wǎng)站團學動態(tài)欄查看申請條件、填寫申請表,12月9日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。逾期提交者,不予接收。
2.學院團總支對申請材料予以審核。
3.學院評選:學院學生工作領(lǐng)導小組負責院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評選工作。
4. 評選結(jié)果在學院公示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后,確定獲獎名單并表彰。
所有報送材料需同時提交電子版(電子郵箱:電子郵箱:smse_bgs@163.com)。紙質(zhì)申請材料送交團總支辦公室,聯(lián)系人:周雅靜17888823420,劉暢17888823129。所有材料請于2015年12月9日前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,并送交指定聯(lián)系人。
特此通知
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
2015年12月3日
附件: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