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2022、2023、2024各班:
根據(jù)《關于印發(fā)<中央財經(jīng)大學“十佳大學生”獎勵基金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校發(fā)﹝2024﹞217號)、《關于印發(fā)<中央財經(jīng)大學社會性獎助基金評審辦法>的通知》(校發(fā)﹝2021﹞191號)等文件要求,現(xiàn)開展2025年度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評審工作,現(xiàn)將評審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獎項簡介
中央財經(jīng)大學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面向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級(含)至四年級本科生展開評選,表彰綜合素質(zhì)特別優(yōu)秀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現(xiàn),在學生中發(fā)揮引領示范作用的本科生。獲得該榮譽稱號者可申請獲評年度的“十佳大學生”獎勵基金。
二、評獎人數(shù)
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評選名額不超過10人,學院可推薦不超過1名候選人。
三、參評條件
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級(含)至四年級本科生,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,均可申報:
1.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,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突出;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(guī)以及學校規(guī)章制度;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道德品質(zhì)優(yōu)秀;
2.學風端正,學業(yè)成績優(yōu)良,入學以來學分加權平均分排名班級前40%,所修課程無不及格記錄;
3.積極參與班級、院系和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,有較強的集體觀念和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;
4.在校期間全面發(fā)展、表現(xiàn)優(yōu)秀,或者在道德風尚、學術研究、學科競賽、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、社會實踐、社會工作、體育競賽和文藝展演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(xiàn)或取得突破性成績,或者為國家、社會、學校做出突出貢獻。
四、評審程序
(一)學生申報。學生填寫《2025年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申報推薦表》(附件1)《2025年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學院推薦名單表》(附件2),10月8日晚上24:00前將電子版附件1、附件2、電子版生活照1張和支撐材料(教務處自助打印機打印的帶公章成績單掃描件、相關證明證書掃描件等)整合成壓縮文件(zip格式)重命名為 學號-姓名-2025十佳大學生 發(fā)送到ggxyxgb2020@163.com(以收到自動回復郵件為準)。
有意申報的同學需進入對應微信群聊,后續(xù)其他相關通知將在微信群內(nèi)發(fā)布,因未及時進群而錯過通知的責任自行承擔。

(二)學院評審。學院召開評審會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學生綜合評審,擇優(yōu)確定推薦人選,可推薦不超過1名候選人。
(三)學院公示。學院公示擬推薦人選申報材料,公示期不少于3天,在10月16日(周四)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學生處學生管理辦公室;公示無異議的候選人需在指定時間內(nèi)將紙質(zhì)版附件1、支撐材料(教務處自助打印機打印的帶公章成績單原件、相關證明證書復印件等,須與電子版對應)交到學院4號樓319辦公室。
(四)學生處牽頭成立“十佳大學生”評審委員會,對學院推薦選人及申報材料的復核后,形成候選人名單。
(五)評審委員會擬于11月組織開展學校評審會,采取現(xiàn)場匯報答辯的方式競評,根據(jù)候選人綜合情況評選出“十佳大學生”及“十佳大學生”提名獎擬獲得者。
(六)評審委員會對擬獲獎者在全校范圍內(nèi)進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天。公示期滿無異議后,確定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獲得者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班要切實做好宣傳動員工作,確保學生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和程序。
(二)參評學生的申請表、成績單需使用原件,嚴格按要求規(guī)范填寫,申報材料必須真實、全面。
(三)各學院在審核及推薦工作中要高度重視,切實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落實評審工作要求,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實施推薦工作,確保程序規(guī)范、評審公平、過程公開、結果公正。
六、其他事項
(一)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獲得者可申請“十佳大學生”獎勵基金,該獎勵基金屬于本科生社會性獎勵基金,每名學生在每年度可同時申報“十佳大學生”獎勵基金和本科生社會性獎助基金的其他獎學類項目,但至多獲得一項獎學金。
(二)學校公示期間如有學生被取消參評資格,不增補推薦人選。
(三)學校和學院要做好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獲得者的事跡宣傳,獲獎者要積極服務社會公益,充分發(fā)揮優(yōu)秀學子的榜樣引領示范作用。
聯(lián)系人:李震宇
聯(lián)系電話:61776144
辦公地點:沙河校區(qū)學院4號樓319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《2025年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申報推薦表》
2.《2025年“十佳大學生”榮譽稱號學院推薦名單表》
學生工作辦公室
2025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