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(yōu)秀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》(教學廳〔2014〕5號)和《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函〔2013〕9號)的相關要求,為規(guī)范科學選拔制度,維護公平競爭環(huán)境,現(xiàn)結合我院各專業(yè)特點,制定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。
一、組織機構及職責
(一)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
負責組織和協(xié)調本院推免復試及錄取工作,審核復試和擬錄取結果,并對復試資格認定、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結果負責。
(二)復試資格認定專家委員會
復試資格認定專家委員會負責制定對應專業(yè)復試資格篩選標準,對申請人進行復試資格認定,按規(guī)定時間提交復試名單至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審定。
(三) 復試工作組
復試小組的工作職責包括:
1.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工作,對于不符合資格審查要求者,取消復試資格;
2.負責建立考生個人復試檔案,包括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和各項復試考試材料,以備核查和存檔;
3.負責筆試試題和面試題庫的命制;
4.負責筆試和面試的組織工作;
5.負責面試記錄的填寫;
6.負責筆試評卷;
7.負責填報筆試和面試成績,計算考生復試總成績,提出擬錄取名單和遞補名單報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審定。
二、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和要求
(一)資格審查
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:
1.網(wǎng)上成功繳納復試費后打印的“繳費證明”;
2.加蓋公章后的《中央財經(jīng)大學2015年接收優(yōu)秀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》;
3.有效期內且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、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(備查)及復印件;
4.至目前為止的所有本科成績單原件一份,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;
5.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證書或其他英語水平成績證明的原件(備查)及復印件;
6.學術科研成果(發(fā)表的論文、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結項書等)及獲獎證書原件(備查)及復印件;
(二)復試工作安排
1.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面試時間地點安排
表1

表2

注意:筆試需攜帶準考證和學生證,筆試面試地點后續(xù)在學院網(wǎng)站公布。
2.考生參加復試面試須準備的材料:
(1)《中央財經(jīng)大學2015年接收優(yōu)秀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》(研究生院網(wǎng)站下載并加蓋公章)
(2)有效期內且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、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(備查)及復印件
(3)至目前為止的所有本科成績單原件一份,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
(4)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證書或其他英語水平成績證明的原件(備查)及復印件
(5)學術科研成果(發(fā)表的論文、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結項書等)及獲獎證書原件(備查)及復印件
考生需注意:
a.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。
b.對于申請時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格審查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,一經(jīng)查驗,立即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。
(三)錄取方案
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根據(jù)《2015年中央財經(jīng)大學接收推薦優(yōu)秀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》(校發(fā)〔2014〕124號)的錄取精神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、寧缺勿濫的原則,根據(jù)推免生的復試總成績,結合申請材料,綜合評價,擇優(yōu)錄取。
推免生復試總成績=筆試成績(滿分100分)+面試成績(滿分100分)
其中面試成績(滿分100分)=外語聽說能力測試(滿分10分)+專業(yè)潛質面試(滿分100分)*90%
筆試、面試中任何一項成績不及格或未達60分者,不予錄取。體檢不合要求者,不予錄取。
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在專業(yè)招生計劃范圍內審核確定本學院擬錄取名單和遞補名單,按規(guī)定時間報送研究生院,并由其統(tǒng)一進行公布。
三、聯(lián)系地址及咨詢電話;
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(jīng)大學圖配樓403,郵編:100081
咨詢電話:010-62288700 010-62289086(傳真)
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
2014年9月26日